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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教仁被杀 |
袁世凯成为临时大总统后,国家政权采用了一种半总统制的形式,由此带来了内阁和总统之间的冲突。此时,宋教仁领导的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大获全胜,因此宋教仁准备借自己在国会中的优势,限制总统的权力,建立基于责任内阁制的政体。这就被担任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所不容了。袁世凯首先试图贿赂宋教仁,没有成功,然后就用更狠的办法,把宋教仁暗杀了。
辛亥革命后,国家政权采用总统制还是内阁制,革命党内部就有分歧。1912 年 12 月 26 日,同盟会就此展开讨论,宋教仁主张内阁制,而孙中山主张总统制。
实践中,革命党首先选定了总统制。先于《临时约法》颁布的《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采用的就是孙中山提议的总统制。
革命党发现总统位置将被移交给袁世凯后,又对选定的总统制进行补救,在《临时约法》中尽可能地赋予参议院和国务员权力,以限制总统的权力。《临时约法》模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。总统职权比较有限。
因此,《临时约法》规定的国家政体是一种“半总统制”的政体。比如《临时约法》规定: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,公布法律,统率全国海陆军,制定官制官规,任免文武官员等,但行使职权时,须有国务员副署。而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。此种对行政任命权的限制,违背了公法学原理,严重影响行政效率。
辛亥革命后,首先要做的是国会选举。无论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,国会是一定要靠选举产生的。因此,1912 年 8 月,袁世凯颁布临时参议院制定的《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》和参众两院的选举法,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选举国会议员。
国会选举非常成功。1912 年 12 月初至 1913 年 3 月,全国各地根据选举法选出了参众两院国会议员。登记选民四千万以上,占全国人口的 9.98%。选出的议员,主要包括政治活动家、自由职业者、原清朝官吏等。选举过程中还比较规范。选举结果得到了国内外的认可。
宋教仁领导的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果,成为国会第一大党。为了这次选举,宋教仁领导国民党,设计了很好的竞选纲领,在选举过程中也组织有力,成功地成为了国会第一大党,约占议员总数的 45%。
宋教仁于是踌躇满志地准备按照他的理想,建立基于议会的责任内阁制政体。
宋教仁是一位有志向、才干的革命党人,对政治法律制度有深入的研究。他说:“讨论宪法,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权应如何分配,中央与地方之关系及权限应如何规定,是皆当依法理,据事实,以极细密心思研究者”。
他也很富感情。下面是他的诗:
宋教仁主张建立基于议会的责任内阁制政体,而不是总统制,是因为他觉得这样最能体现国民的意图,防止不良的政府。他说:“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,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,如必欲变易之,必致动摇国本”,因此,通过议会选举,实现政党责任内阁的更替,是治疗不良政府的医生。因为他极力推崇议会制度,所以政坛给他取了个绰号叫:“议会迷”。
因此,国民党在国会选举大胜后,宋教仁以为可以通过自己在国会中的优势,顺理成章地推进宪法的制订,建立基于议会的责任内阁制政体。
宋教仁的目标危及了袁世凯的总统权力,因此袁世凯一定要解决他。袁世凯本来就对临时约法约束自己的权力,让自己的行政效率极低,很不满意。此时又面临着宋教仁釜底抽薪的攻击。因此他必须解决宋教仁的问题。
袁世凯采用的第一个方法就是收买。他给宋教仁送去重金。可是宋教仁不为所动。下面是宋教仁的回复。
收买不成,袁世凯就用更直接的方法,把宋教仁给暗杀了。他表面上不动声色,对宋教仁做出非常愿意合作的样子,诚邀宋教仁来北京。然后在宋教仁来到上海火车站,准备出发到北京之际,把他暗杀了。
袁世凯不愧是从权力的刀山火海中淌过来的顶尖高手。他把宋教仁杀了后,宋教仁还毫不怀疑他,给他写信,讲述自己遇刺的经过,嘱咐他开诚心、布公道,保障民权,确定宪法。宋教仁的信全文如下:北京袁大总统鉴:仁本夜乘沪宁车赴京,敬谒钧座。十时四十五分在车站突被奸人自背后施枪弹,由腰上部入腹下部,势必至死。窃思仁自受教以来,即束身自爱,虽寡过之未获,从未结怨于私人。清政不良,起任改革,亦重人道、守公理,不敢有毫权之见存。今国基未固,民福不增,遽尔撒手,死有余恨。伏冀大总统开诚心、布公道,竭力保障民权;俾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,则虽死之日,犹生之年。临死哀言,尚祈见纳。宋教仁。哿。
宋教仁给于右任留下的遗书也令人泪下,他在要离开人世的时候,想到的是自己的书、老母亲、对国家的责任、南北和平,以及自己受到的误解。遗嘱全文如下:今以三事奉告:一、所有在南京、北京及东京寄存之书籍,悉捐入南京图书馆;二、我本寒家,老母尚在,如我死后,请克强与公及诸故人为我照料;三、诸公皆当勉力进行,勿以我为念,而放弃责任心。我为调和南北事费尽心力,造谣者及一班人民不知原委,每多误解,我受痛苦也是应当,死亦何悔?
他这里说的误解,当然是他因为主张内阁制,而孙中山主张总统制,而招致的党内同志的误解;还有他为了选举,在政策上做的一些让步,引起的党内同志的误解。很多同志以为他主张内阁制,是因为自己想当总理。此外,他在选举时确定的国民党党纲中没有“男女平权”的内容,就导致革命女同志在大会上公开质问,并且抓住他扇耳光。真的是太难了。
而他这里说的“保障民权”、“确定不拔之宪法”、“调和南北”,就是要完成正式的宪法制订,因此完成自己的建立民主法治的共和国的梦想。
下面是他的字,读起来,令人泪下!
宋教仁死后,国家首先陷入袁世凯的独裁之中,然后又陷入军阀混战之中,最后陷入国民党的训政之中,离宪政的距离是越来越远了。
此间,宪法被翻来覆去地换了很多次,印证了蔡锷的担忧:予读法兰西革命史,自拿破仑时代起至第三共和国成立止,其间法国宪法更变者计十九次,其重大之原因,皆因未有宪法,即先有党。其宪法皆由当时得势之党派所造成,及其党势一衰,而其所造之宪法,遂亦因而失其效力。甲仆乙起,循环不已,故良好之宪法终不能产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