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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党主义 |
辛亥革命后,各种党派林立。这些党派之间的政见差别不大,但互相之间争吵激烈。为此,蔡锷此时提出了“不党主义”,建议各个政党首先自行解散,然后把政见整理清楚,再重新组党。
他的理由如下:
首先,应该先制订宪法,然后在一致的宪法下,再进行政党政治。民国成立后,宪法是临时的,因此需要制定宪法。他对属下说:予读法兰西革命史,自拿破仑时代起至第三共和国成立止,其间法国宪法更变者计十九次,其重大之原因,皆因未有宪法,即先有党。其宪法皆由当时得势之党派所造成,及其党势一衰,而其所造之宪法,遂亦因而失其效力。甲仆乙起,循环不已,故良好之宪法终不能产出。及普法战争之后,法国全国一致,成立今日之宪法,而共和国家亦因之巩固。可见,政党者乃运用及维持宪法之物,宪法不可由政党所造而成之。今我国国基亦未固,宪法未立,而党争之激烈如此,吾辈切不助其焰,而扬其波。
其次,党争激烈,党同伐异,以致国本动摇,因此各政党应该全部解散,然后整理好自己的政见,再根据政见的不同,组党。培养一段时间后,再重建政党。1912 年 6 月 28 日,他发出通电说:“现在政党林立,意见纷歧,水火争持,党同伐异,或徇个人之攻击而忘国家、政党之利未收而害已毕见。鄙意先将现时组织之各党自行解散,另结合政见相同之健全分子,以先立雏形,而不必急求党务之扩张,以至于破碎冲突。”8 月 12 日,他又一次通电说:现时政府兀臬,国本动摇,“实因政党为之厉阶。..锷初不察,亦尝预闻党事。今默察时局,熟审国情,窃谓此时以讨论为重,而不必强于主张;以培养为先,而无庸急于号召,较为得之。若广召党员,坚持党见,究之利也而不胜其敝,有也而反不如无。今海内大党,无出同盟会、共和党、统一共和党数者。锷妄不自揣,愿与各党诸君子首倡解散之议,以齐民志,而定危局。前锷为同人敦迫,勉厕党籍,今谨宣告脱党,诚不敢隐忍瞻徇,致贻国家之祸”。
最后,军人参加政党,又很多害处。他通电全国,指出“惟军人入党,则锷窃有隐忧,虽发起之初,不过借军人为提倡,然流弊兹大,自应预防。请略言之:此次改革,数月告成,军人之功,炳耀寰宇。惟审察现在国情,伏莽未靖,国防未固。”具体来说,有以下三条理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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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军经武,责任尤巨,专心一志,并力戎行,始能举优良之成绩,若复为政界分心,军事难期整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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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一国内,政党分立,政见各殊,各出其才力,以相雄长,每因竞争而国家愈益进步,故一政党组织内阁,复有他政党监督其旁,政府可收兼听之益,而不致流专断之弊。然以军人入党,即因政见之争持,或至以武力盾其后,恐内阁之推倒太易,实足妨碍政治之进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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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军兴以来,各省多增募兵卒,市井无赖,溷厕军籍,呼朋引类,歃血联盟,甚至军队变为山堂,将领称为哥弟,拔剑击柱,军纪荡然。虽政党性质不同,而士卒有所借口,方且谓统兵亦身入党籍,更何以禁士卒之效尤,会党军队混为一途,部勒偶疏,动生变故。
因此,虽此时祸机未著,而流弊要可逆睹。锷私忧过计,以为国家进步,政党自然发生,然宜让政客之经营,而军人勿庸羼入,非独消极以限制军人之行为,实欲积极以完成军人之责任。以振纲维,而杜流弊。
蔡锷呼吁并没有得到响应。最后这些党派经过各种合并,形成了两个党:国民党和进步党。这两个党的政见其实差不多,区别是:国民党反对袁世凯,进步党支持袁世凯。而这些政党的纪律非常松散,所以还没有达到能指挥枪的地步。